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西省妇女联合会《关于开展山西省三八红旗手(集体)和山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(个人)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等,请示校领导同意后,集团下发了评审通知,经各基层工会推荐,集团推荐评审会于2017年11月16日在德怀楼第三会议室召开,共有5位评委参加,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评委投票,最终评选侯选结果如下:
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先进个人侯选人: 张婷婷。
张婷婷老师向来严于律己,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;爱岗敬业,对待教学工作认真负责;因材施教,要求员工多向发展。
省人社厅、省妇联明确今年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:弘扬“四自”精神,积极响应全国妇联“巾帼创新业、建功十三五”号召,立足本职岗位,爱岗敬业,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。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,创造一流业绩,展现巾帼风采,在本地区、本行业、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等。
希望今后广大师生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评选和申报,学院将大力支持!